法律專欄-颱風假怎麼放?勞工權益看這裡 | 治誠法律事務所
颱風假怎麼放?勞工權益看這裡
一、 前言:
每逢颱風來襲,「颱風假要不要上班?不上班會不會被扣薪?出勤薪水怎麼算?」往往成為民眾最關心、也最容易產生誤解的問題。實務上,不少勞資爭議正是源於對颱風假規定一知半解、訪間傳聞聽得霧煞煞,導致勞工在不清楚自身權益情況下,默默承擔不合理的扣薪或懲處。因此,本文將以淺顯易懂的方式,整理勞基法及勞動部對於颱風假的相關規定,說明上述常見疑問,協助民眾在颱風來襲時清楚掌握自身權益,避免因資訊不足而受到不公平對待。
二、 關於颱風假你應該知道的:
(一) 法規介紹與說明:
颱風假並非勞基法中明文規定的假別,相關放假標準及出勤指引需參考以下規定:
1. 《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》第2條即針對所謂天然災害做出定義:須災情導致交通、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,影響通行、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者,此種程度才屬於天然災害。其中即包括颱風、豪雨等災害。
2. 《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》第4條是針對颱風應達到何種強度,才能發布停止上班上課,如:平均風力達七級以上或陣風達十級以上、降雨量達一定程度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時,或風力及降雨量雖未達前述標準,但因受地形、雨量影響,導致交通、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,影響通行、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,這些標準都是決定是否放颱風假的因素。
3. 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》第6點則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規定:強調勞工不論是工作地、居住地政府機關宣布放颱風假時,若勞工未出勤,雇主「不得視為曠工、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」,且「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、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」。該規定使得勞工可以安心待在家中,避免因出勤而遭受天災事故危險,且不必擔心因未出勤而受雇主不利處分。
4. 《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》第7點則為雇主工資給付指引:指出勞工因第六點颱風假情況無法出勤工作時,雇主「宜不扣發」工資。但應雇主之要求而出勤,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,「宜加給勞工工資」。可見颱風假未出勤時,給付薪資並非強制規定;颱風假出勤之工資加給亦非強制規定,兩者皆為建議性質。
(二) 常見問題解說:
1. 政府機關宣布放颱風假要不要出勤?
原則上只要是居住地、工作地之地方機關評估風力或與雨量達標並宣布放颱風假,勞工即可自主選擇不出勤,雇主不得強制出勤、後續也不得為任何懲處。
2. 颱風假有沒有薪水?
如果勞工選擇不出勤,雖然雇主不能強制出勤,但也因為法規只有規範「宜」不扣發工資,屬於建議性質,所以雇主是可以選擇不給付當日薪資。
3. 颱風假出勤薪水怎麼算?
如果颱風假當天是平常日,則雇主依平常日薪水給付並不違反相關規定,並非強制要求加給;如果颱風假適逢勞工之休息日,則應比照勞基法規定計算假班費;遇到國定假日時,則應給付雙倍薪資及補休。
三、 以上幾點是關於放颱風假常會出現的問題,勞工經常因為不了解相關法規、或是發現勞基法內並無相關規定,因此忽略自己的權益,而遭受如強制出勤、扣全勤、補上班等不利處分。勞工在了解相關法規內涵後,可多加留意自己本應享有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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