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專欄-職場罷凌新制上路,若有類似問題發生,可先來諮詢律師 | 治誠法律事務所

職場罷凌新制上路,若有類似問題發生,可先來諮詢律師

【職場罷凌新制上路,若有類似問題發生,可先來諮詢律師】

你以為只是「管人太兇」?新法上路後,職場霸凌最高可罰450萬,老闆再不重視真的會出事!

「以前跟同事抱怨主管霸凌,都說:忍一下就好。」
「主管脾氣差,本來就是職場文化。」
「被羞辱、被孤立、被逼退,也只能摸摸鼻子吞下去。」

但從2026年7月1日開始,這些事情不再只是「管理風格問題」。

隨著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正式上路,企業如果沒有建立預防制度、處理申訴、保護被害人,甚至對申訴員工秋後算帳,都可能面臨高額裁罰。最重的情況,罰鍰甚至可一路拉高到450萬元。

很多企業主及人資主管,直到現在仍以為職場霸凌只是「員工之間相處不好」、「同仁間的人際關係社交互動公司沒立場介入」,但職安法職場霸凌專章已經明確告訴大家:當職場發生霸凌事件,造成心理傷害甚至職業疾病,不只是公司的管理失敗,而是要負起法律責任。

關鍵字:職場霸凌、勞工權益、企業管理、申訴制度、職業安全衛生法

一、公司不能再假裝「不知道」,也不能以「管理風格」推託

很多職場最常見的問題是:大家其實都知道有人被霸凌,但沒有人處理。

有人長期被羞辱、被公開責罵、被孤立排擠,甚至主管天天用貶低式語言羞辱,但公司高層卻選擇視而不見。
新法最重要的改變之一,就是即使不是員工正式提出申訴,只要公司已經知悉疑似霸凌情事,就有義務介入調查與處理。

如果公司沒有建立申訴管道、沒有公開防治措施,或知道後仍消極不處理,經主管機關要求改善卻未改善,就可能面臨3萬元到75萬元罰鍰。

這代表資方不能再用「受害人沒正式申訴」作為理由裝沒事。

二、真正可怕且令人擔憂的,員工被逼到生病

很多人以為被霸凌只會影響員工心情。

但職場霸凌案件實務上,我看過太多被害人最後出現失眠、焦慮、恐慌、憂鬱,甚至因長期身心疾病而必須持續就醫。

有些人不是能力不好,而是感覺每天進公司都像走進刑場。

如果企業沒有採取必要防治措施,最後導致勞工發生職業病或工作相關疾病,這次的新法直接祭出最重罰則:5萬元到300萬元。

而且如果情節重大,還可能加重到450萬元。

這代表法律正在承認:
心理傷害及精神疾病,也可能是職業災害。

關鍵字:心理健康、職業災害、職場文化、情緒勞動、企業責任

三、收到申訴後,「拖延戰術」也違法

很多企業最常見的處理方式,就是拖。

「我們再了解看看。」
「先內部溝通。」
「大家冷靜一下。」
「不要把事情鬧大。」

結果一拖半年,受害者先離職。

新法明確要求,企業接獲申訴後,必須在期限內依法啟動處理程序。如果完全不處理,或調查程序違法、不公正,也可能先被裁罰3萬元到75萬元。

尤其最危險的是「假調查」。

表面成立調查委員會,實際卻讓加害主管自己主導調查;或者讓申訴資料外流,導致當事人遭二次傷害,這些未來都可能成為企業面對職場霸凌事件的重大法律風險。

因為真正的重點,不只是「有沒有程序」,而是程序是否值得被信任。

四、最不能踩的紅線,就是秋後算帳
很多受害者最害怕的,不是申訴本身,而是申訴之後要面對的打壓。

有人申訴後被調職。
有人突然考績變差。
有人被減薪、冷凍、邊緣化。
有人最後被逼到自己離職。

這也是過去職場霸凌最令人無力的地方:受害者說出口後,代價往往更大。

因此新法特別規定,若雇主對提出申訴、協助調查的人進行不利益對待,例如解僱、降調、減薪或其他報復行為,可處3萬元到75萬元罰鍰。

因為法律要保護的不只是提出申訴的權利,更是「敢吹哨的人」。

關鍵字:不利益對待、吹哨者保護、勞資爭議、職場安全、人資管理

五、「沒有登錄系統」都可能被罰

很多企業以為,只要私下處理就好。

但這次新法要求,企業須依規定在勞動部的系統登錄相關案件。

如果沒有依法登錄,經通知改善後仍未改善,同樣可能面臨3萬元到75萬元裁罰。

這件事情背後真正的意義是:
政府開始希望把職場霸凌從「公司內部處理流程」,變成可被監督的公共勞動議題,不要有任何被遺漏的職場霸凌黑數。

因為只有透明,才可能有真正改善的契機。

六、拒絕配合調查,代價可能更大

有些企業面對調查時,第一反應不是改善,而是啟動防衛機制。

拒絕提供資料、阻撓調查、規避檢查,甚至要求員工串供統一說詞。

但新法明確規定,若雇主規避、妨礙或拒絕檢查調查,可直接開罰5萬元到300萬元。

很多公司真正的風險,往往不是第一時間犯錯,而是後續處置方式越錯越離譜。

因為當企業開始試圖掩蓋問題,主管機關通常也會認定違法惡性更高。

七、如果霸凌者就是老闆本人,該怎麼辦?

這可能是最多人心裡真正的疑問。

如果加害者不是一般主管,而是公司最高負責人呢?
新法首次直接規範:若最高負責人被認定為職場霸凌行為人,可處1萬元到100萬元罰鍰。

而且被害人可以跳過公司內部申訴程序,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。

這背後代表一件很重要的事情:
公司的權力再大,也不能凌駕法律。

過去很多職場最痛苦的地方,是「沒有人能管老闆」。

但法律現在正在建立一條底線:
管理權,不等於羞辱人的權力。

【小叮嚀】

真正健康的職場,從來不是「大家都不敢說話」。
而是員工知道,即使遇到不公平,公司也願意接住他,給他一個合理的交代。
很多企業總以為,職場霸凌防治只是為了避免罰鍰。
但其實,一個願意保護員工尊嚴的公司,最後保護的,往往也是自己的品牌、人才與未來。
因為留下人才的方法,從來不是恐懼,而是讓人願意安心工作。
如果公司不藉此調整惡質的職場霸凌文化,恐怕會在7月1日後被員工整頓。


文章出處:台灣勞動法令遵循協會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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