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告恐嚇:一、二審均勝訴

2025-08-27
by 治誠法律事務所

提告恐嚇:一、二審均勝訴

承辦律師:嚴珮綺律師

本案為當事人遭脅迫逼簽本票,本所嚴律師替其提起恐嚇告訴,經台灣高等法院113年度原上易字第7號判決對方成立恐嚇罪,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