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辦律師:陳永來律師
承辦律師:許庭豪律師
本案當事人為涉世未深的大學生,在上網尋求打工賺外快的過程中,誤信詐騙集團說詞而將金融帳戶提供他人,並將被害人匯入款項轉出獲取差額,而遭地檢署以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罪嫌提起公訴,可能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牢獄之災。
經本所律師團隊評估案情並與當事人溝通後,決定採取認罪之答辯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,爭取洗錢防制法自白減刑規定之適用並從輕量刑。經律師強調本案當事人年紀尚輕思慮不周而誤觸法網;於本案中屬於犯罪末端之邊緣角色,且於本案前並無任何前科;並透過律師與被害人協商達成和解,使被害人於審理過程中向法院表示願給予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。最終替當事人爭取到緩刑之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