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割遺產:一審勝訴--113家繼訴136 | 治誠法律事務所
承辦律師:陳永來律師
承辦律師:嚴珮綺律師
一、本案當事人父親於113年8月過世,繼承人有9位,其中8位繼承人對於如何分割遺產都已達成共識,然而剩餘1位繼承人因遭通緝遷居國外而無法聯繫,致使當事人無法取得所有繼承人的簽名,無法順利完成遺產的不動產繼承登記、帳戶結清銷戶、保險金領取等繼承事宜,甚至因不動產遲遲未完成繼承登記而遭地政機關警告將被處以罰鍰。
二、本所承接本案後,本所嚴律師替本所當事人提起請求分割遺產訴訟,於此訴訟中,嚴律師詳細說明9位繼承人中8位繼承人皆已達成共識、僅剩餘1位繼承人遷居國外失聯之情形,附上8位繼承人的同意書予以佐證,並聲請法院對失聯的那位繼承人為國外公示送達。國外公示送達公告期滿後,法院即依8位繼承人皆同意之方案判決分割遺產。後續本所當事人即持此判決為不動產繼承登記、帳戶結清銷戶、保險金領取等,順利解決繼承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