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辦律師:陳永來律師
承辦律師:許庭豪律師
本案為遺產分割訴訟,當事人向本所律師團隊表示其父親過世後遺有多筆不動產,父親之繼承人包括一子及三女,然因家族傳統仍保有重男輕女的觀念,認為女兒嫁出去後不得繼承遺產,繼承人間也因此為遺產問題爭論不休、無法達成共識,導致遺產只能先以公同共有的方式登記,使得各繼承人間無法妥善分配及處分各自遺產。
經本所律師團隊與當事人諮詢溝通後,向當事人說明只要身為法定繼承人,不論男女皆可為遺產之分配,並無所謂女兒不得繼承遺產之規定,若繼承人間無法協議遺產分判事宜,得以遺產分割訴訟,由法院介入進行遺產分割。在多次與對造協調及向法院說服適當分割方案後,最終法院同意依照我方提供之附表分割方案為遺產分割,當事人因此取得法律上應有之繼承權利,並得各自處分遺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