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:二審勝訴-115選上訴3 | 治誠法律事務所

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:二審勝訴-115選上訴3
2026-09-23
by 治誠法律事務所
承辦律師:陳永來律師
承辦律師:嚴珮綺律師

本案當事人遭指控於 2024 年總統大選連署期間,涉嫌出資並委託他人以每份 200 元之代價蒐集郭台銘連署書,遭檢方起訴行賄罪。辯護團隊針對全案金流、證詞及通聯展開嚴謹攻防:
1.*證人供詞矛盾不實:關鍵證人對於「5 萬元是酬勞或賄款」、「行賄金額如何結算」及交付地點前後說詞嚴重矛盾,悖離常理。
2.通訊紀錄無對價約定:扣案 LINE 對話僅涉及一般選務互動與過往債務,無法證明有行求或交付連署賄賂之事實。
3.欠缺直接補強證據:下游連署人均未指證與當事人有所接觸或受其指使,檢方舉證存在合理懷疑。
法院採納本所辯護主張,認定檢方舉證不足、不能證明犯罪,判決當事人無罪確定(上訴駁回),成功捍衛清白!